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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包含的工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以及礦山井下電鉗工等。
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起重機械作業:包括起重機司機和起重指揮等。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登高架設作業。
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壓力容器作業。
制冷作業。
爆破作業。
礦山作業:包括通風作業、排水作業、安全檢查作業、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等)、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礦山救護作業等。
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等。
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通常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表》:含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身份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學歷證明:初中或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其中,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提供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
健康證明:可能需要提供身體健康書面承諾或體檢報告,以確認報考者身體健康,符合從事特種作業的身體條件。
培訓證明: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包括參加的培訓課程、培訓學時。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可視同已完成理論培訓,但需參加實際操作培訓。
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發證機關主要有三個,分別是:
應急管理部(安監總局):主要負責對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設備設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并發放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這些作業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等。
質檢總局:主要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以及發放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建設部:主要負責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這些作業人員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